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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2023年11月22日 11:32  (点击次数:

全校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威尼斯99499关于召开第十次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精神,学校将开展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

二、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一)教学质量保障有力

学院领导重视教学工作,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清晰的办学思路,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年度工作计划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有完善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质量保障组织健全,责任到位,落实教学质量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和改进制度,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建设效果显著;教师进行教学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高;有稳定充足能干的教学管理队伍。

(二)专业建设成绩突出

重视专业建设,制定并落实专业建设规划,明确专业发展方向,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促进特色发展;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使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需求,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注重青年教师培养,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逐步提升;重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专业基本条件较好;对照国家专业类教育质量标准,开展专业自我评估、积极推进专业认证,找准差距,加强建设;认真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教师积极参加教学创新大赛;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且效果显著。

(三)教学管理科学规范

严格执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规范的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教学任务下达及时,安排合理,教学信息传递迅速准确,教学秩序稳定正常;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教学环节严格执行教学质量标准,教学文件、教学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对出现的教学问题反应及时,处理严格,近年来未发生二级及其以上教学事故,未经学校发现有Ⅲ级及其以下教学事故;在河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中,没有被教育厅通报的不合格论文。

(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

主动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积极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有激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政策和措施;鼓励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模式,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承担有省级及其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获得过校级一等奖以上教学研究成果。

(五)师德师风与学风良好

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能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教学效果优良,优秀和良好比率在90%以上,且三年内未出现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不合格的情况;切实加强学风建设,重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措施得当,督查有力,学生学习氛围浓厚,学风、班风、考风优良。

(六)学生学习效果明显

在加强学风建设方面,学院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学生学习的指导服务到位,学生对自我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高;学生的学业成绩逐年上升,毕业生升学率逐年提高。

三、评选组织与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人事处、学生处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

1.学院自评申报。11月29日前完成。各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填写《威尼斯99499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并撰写自评报告,提交支撑材料。11月29日前,提交《威尼斯99499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根据《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内涵建设指标体系》(附件2)自评计算得分。材料提交联系人:黄文 3040246。

2.学校评审。12月10日前完成。学校评审分为实地考察(12月4-8日)、教学状态评审(12月4-10日)、集中会评三部分。实地考察由实地考察评审组到学院实地考察教学情况进行评分,教学状态由教学状态评审组根据学院近三年教学内涵建设情况进行评分,集中会评由会议评审组听取学院汇报后集中评分。三项评分结果分别占总分的40%、30%和30%的比例。根据以上三项评审结果计算各申报学院总得分,评选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结果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报校党委批准。

实地考察办法和程序见附件3。

四、表彰奖励

本次将评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6个。对评选出的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颁发奖牌予以表彰,并给予10万元奖励。奖励的10万元经费将在2024年以教学经费的形式由财务处拨付给相关学院。

附件:1.威尼斯99499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内涵建设指标体系

    3.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实地考察办法和程序

教务处

2023年11月22日

(初审/黄文 复审/侯宏皎 终审/杨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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