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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党员、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的通知

2023年12月13日 08:48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党员、教职工的扶困救助工作,本着救急帮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原则,经研究,由组织部、校工会和人事处通盘考虑,解决生活困难党员、教职工的困难补助问题,把学校关怀和温情送给生活困难的党员、教职工。现将2023年申请困难补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职教工党员、教职工。

二、申请基本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遭受突发性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的。

2.教职工或直系亲属(指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下同)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长期住院医治,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人口以同住人口计算: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的家庭成员,既不计入家庭人口也不计入家庭收入;供养子女在校计算至大学毕业,不在校计算至十八周岁;职工供养的老人,按兄弟姐妹人均承担计算)。

4.教职工直系亲属当年去世者。

三、申报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报所在单位审核。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后将申请材料报人事处,由学校研究后统一发放。

四、申报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本着对教职工负责的态度,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生活困难的党员、教职工,切实让每个生活困难党员、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关怀。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单位要深入教职工中去,了解教职工的真实情况,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把真正生活困难的党员、教职工报上来;要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困难状况的摸底调查,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家庭生活情况等进行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把关。

3.离退休人员参照此通知申请基本条件向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申请。

、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党员、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交办公楼600房间。

联系人:王永刚 张乔杰,联系电话:3040109。

附件:党员、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组织部 校工会 人事处

2023年12月12日

(初审/张乔杰 复审/王永刚 终审/刘刚)